(招标编号:SDGF-GK-2024211)
一、内容:
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含);若非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人名币(含);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投标人营业年限不低于 3 年(自注册之日起)。
2.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资质或危化品经营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冰醋酸(冰乙酸)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不少于 1 个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原件的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后期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方需提供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投标人营业年限不低于 3年(自注册之日起)。
2. 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不少于 3 个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原件的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后期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方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规部、审计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工业园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经十路 20188 号山东省体育中心 14 楼
联 系 人: 任工、郭工
电 话: 18853110131
电子邮件: shandongguofu88@163.com